新一轮整治大潮逼近 零售药店及诊所13条红线不可踩

    添加日期:2017年8月31日 阅读:1721

    “山雨欲来风满楼”。近日,多省又进一步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管理,新一轮整治大潮逼近。

    不难看出,这就是“迎接”食药总局飞检的前奏啊!自6.28总局发布城乡结合部整治文件后,被撤、被罚、被抓等一系列食药整治的“声音”在药品零售业回荡。

    但是,值得药品零售业人士注意的是,6.28整治文件并非“一挥而就”,而是分三步进行:第*步从6月下旬开始为期一个月的组织自查;第二步从7月下旬开始为期两个月的省局核查;第三部从9月下旬开始为期一个半月的总局检查。显然,第*步已经结束,第二步正在火热进行,第三步就要接连而至了。

    因此,短短几日,湖南、河北、江西、浙江、山西、广东、四川、安徽、海南9省就曝光了418家药品零售企业的检查情况。再次提醒药店、诊所,整治才刚刚开始,以下13条红线**不能踩。

    零售药店整治重点:

    1.违法回收或参与回收药品,销售回收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销售;非法购进医疗机构制剂并销售。

    2.购进、销售假劣药品,或将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销售。

    3.以中药材及初加工产品冒充中药饮片销售,非法加工中药饮片。

    4.存在出租、出借柜台等为他人非法经营提供便利的行为。

    5.销售麻醉药品、第*类精神药品、疫苗等国家明令禁止零售的品种;非定点药店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违反规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导致流入非法渠道;销售米非司酮(含紧急避孕类米非司酮制剂)等具有终止妊娠作用的药品。

    6.超范围经营药品。

    7.购进药品未索取发票(含应税劳务清单)及随货同行单,或虽索取发票等票据,但相关信息(单位、品名、规格、批号、金额、付款流向等)与实际不符。

    8.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陈列药品。

    9.违反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销售药品。

    10.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履职。

    诊所整治重点:

    1.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使用。

    2.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制剂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

    3.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药品。

    附418家药品零售企业的检查情况

    湖南常德:1家药店GSP证书被撤销

    近日,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3家药店进行了飞行检查。检查中发现1家药店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依法决定撤销违规药店GSP认证证书。

    湖南湘潭:20家药店GSP证被撤,3家《药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

    近日,湖南湘潭市药监局对各县市区局辖区内37家城乡结合部、农村药店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23家药店存在严重违规,20家药店GSP认证证书被撤,3家违规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

    河北邢台:129家药店被重点检查

    近日,河北省邢台市药监局发布药品零售药店和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自查阶段通报。

    129家药店自查内容情况为零报告,思想上未重视集中整治行动,被列入本次集中整治重点检查单位。

    河北唐山:3家药店GSP正数被撤销

    日前,唐山市路北区龙康大药房、唐山市开平区祺源大药房、唐山市开平昌盛平安大药房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撤销这3家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江西:1家药品经营企业GSP证书被撤销

    近日,江西飞行检查中发现1家药品经营企业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撤销其GSP认证证书,并对该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浙江台州:152家药品零售企业被罚

    近日,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全市小药店和小诊所药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结果,在今年6月-7月期间,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监督检查小药店839家,小诊所730家,对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整改124家,立案调查25起,移送公安部门处理2起,移送卫计部门处理1起。

    山西晋城:7家药店GSP被收/撤

    8月21日-22日,山西晋城市药监局发布公告,收回晋城市宝芝林药店、晋城市春天贸易有限公司春天大药房凤城店、晋城市龙腾辉商贸有限公司万苑康润大药房3家企业;撤销晋城市城区好医生药店、长治市益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晋城济世堂药房、长治市益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晋城康达药店、长治市康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晋城二店4家企业GSP证书。

    广东韶关:29家药店要求整改

    8月22日,广东省韶关市药监局发布三个通报,分别是新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SP限期整改通报、曲江区GSP跟踪检查责令整改通报、南雄局GSP限期整改通报,共有29家药品经营企业被曝光。

    安徽:13家药店被立案查处

    据《合肥晚报》报道,近日,安徽省食药监局公布了合肥、宿州、淮北3市“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成果,合肥惠尔康药房等13家零售药店被立案查处。

    被立案查处的13家药品零售药店,均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其中,灵璧县平安大药房有限公司平安堂大药房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另外12家药店均被立案查处,撤销GSP证书。

    四川达州:6家药店违规被罚

    近日,四川省达州市药监局公开13起案件,其中达州市恒远药业有限公司、达州市百家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渝鸿店、达州市昌野天一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渠县荷花苑连锁店、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通川区罗浮广场连锁店、四川东升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通川区海棠湾连锁店等6家药店因未按照规定实施GSP被罚款。

    四川自贡:立案查处52件,14家被撤双证,10家被查处

    据《四川新闻》报道,自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全系统利用“双随机”飞行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辖区内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和卫生室共224家单位开展突击检查,对涉嫌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经营使用过期药品及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移交稽查立案查处52件,

    对购进药品未按要求索取票据资质、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药房营业员资质学历不符合规定等严重违反GSP规定的14家药品经营企业启动撤销、收回GSP证书程序。同时,对核查发现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10家药店及诊所转交辖区局进行依法查处。

    海南东方:2家药店被罚

    近日,海南省东方市药监局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六十)》。本期共公布2起药品违法案件,分别为“东方大田零公里猴子岭正和堂药店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和“东方红泉惠好药品超市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责任编辑:田月华 WWW.1168.TV 2017-8-31 11: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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