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日期:2016年6月15日 阅读:1841
前几天CFDA再度叫停网上售药试点平台。有些敏感人士都感觉:虽然医药电商机遇很大,但传统药品销售渠道中的供应链关系是很难被打破的,医药电商能否找到一种有效的模式切入市场,是B2B医药电商亟待破解的难题。
名词解析
医药B2B业务:主要是指平台对企业与医疗机构提供服务,并通过收取交易佣金、广告费用和物流配送等费用盈利,而接入B2B业务不论对医药电商还是传统药店来说,也是对医药O2O布局的未雨绸缪。
前路难明
网上售药正成为一个敏感话题被摆到行业台前。天猫医药馆日前因向入驻平台商家发出《关于药品类目紧急管控措施的通知》,并要求商家即日起不得再发布销售药品而引起业内关注。此后不久,另外两家A证试点医药电商平台1号店、八百方医药健康网购商城(以下简称“八百方”)也先后传出被国家食药监总局叫停的消息。
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于2013年开始实施,**获得对应的《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证书》A证的企业为河北慧眼医药科技95095,而这家企业于2014年被阿里巴巴集团收购。八百方、1号店则分别于2014年2月、6月获得相应证书。有知情人士表示,三家医药电商平台网上售药的试点工作早应于去年到期,但考虑试点效果迟迟没有执行,此次被叫停或许是国家食药监总局将进一步对行业做出规范。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表示,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包括四类,即A证、B证、C证以及A证基础上的试点资格,分别对应为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提供平台的服务资格、药品批发资格、实体零售药店的售药资格以及在网上开展药品零售业务的资格。分析认为,天猫医药馆、1号店和八百方属于A证基础上的试点资格,此次被叫停,意味着互联网第三方平台售药业务遭遇 “急刹车”。
亟待破局
相较于国家食药监总局对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业务开放态度的摇摆不定,开展B2B业务对于医药电商来说似乎更为稳定。目前京东医药B2B业务已经正式上线,而类似于互联网药品B2B服务平台药品终端网获得融资等的利好消息也是不断传来。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报告显示,去年我国累计有106家企业拥有批发交易类B2B证书(B证),新增企业33家。此外,在商务部直报系统医药电商476亿元的销售总额中,B2B市场规模达444亿元,占比达93.3%,规模远超B2C市场规模的32亿元和6.7%的销售占比。
但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线上B2B业务在医药电商市场的份额占比不小,但相较于万亿元级规模的医药市场来说仍然只是冰山一角。“药企间信息化的对接较难实现,医药电商的B2B业务发展十分缓慢”,一位**医药行业研究人士表示,大部分的医药销售仍然是通过医院等医疗机构进行,对于这一类的医药供应服务,医药电商很难介入。此外,对于规模较大的医药零售终端来说,各地都有卫计委指导建立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而且是非盈利性质,而各大连锁药房也有自己固定的药品批发渠道。如何打开上下游资源的突破口是B2B医药电商当前面临的又一难题。
打通渠道
政策的不明朗、传统渠道的压力并不能让电商企业放弃医药市场这块大蛋糕。京东方面表示,通过与上海医药集团(以下简称“上药集团”)合作,双方正在摸索医药产业企业与电商企业成功对接的模式。如在处方药电子商务领域开展排他**的合作形式,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双方将互享各自与处方药电子商务业务相关的数据及资源。上海医药方面表示,通过信息化把传统垂直的行业渠道打通,将医院、患者、供应商放在一个平台上,对于消费者以及行业发展都有益处。
文章来源: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1753418380@qq.com。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